对他来说,一切都来得太容易,开心了一掷千金,不痛快了便杀人,这世上没有他想要却不能得的东西。
太容易了,便无趣了,让人发腻。
第一次去皇家围猎时,当他的箭射进猛兽的身体,当它们被困在陷阱里咆哮,当它们终于力竭而疲惫下来,终于低下头颅时,那种征服的快感,令幼小的他十分沉迷。
可也没用多久,李玄慈就发现,所谓猛兽,不过是早早赶进围场,被驱赶着供贵人实现虚名的玩意儿罢了。
当它们被关进笼子后,就更加无趣,拔掉了利爪和尖牙,和温驯的猫犬,没什么区别。
他从那时,便厌倦了打猎,后来又迷上杀人捉妖,至少他们的反抗,要更有意思些,不过很快,也不够痛快了。
而如今,他阴差阳错和这么一个荒唐的小道士种了同命结。
杀不掉,动不了,他不能像往常一样,一刀便能痛快地了结。
他只能看着这个小道士耍无赖,有几分小聪明,却又贪吃,一会儿一个主意,有时满肚子心思,有时又直通通一根肠子。
说善非善,说奸不奸,竟也将他糊弄了这么长时间。
就像那从笼中逃窜的猎物,他总是忍不住等它多逃一会儿,再在最后一刻,要了它性命。
而到了如今这样山穷水尽的地步,她反而脱了满身的防备,赤条条地将心肠摊了出来,说的是丧气之语,谋的却是求生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