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需求的角度看,权益-伦理型公共产品是基于某种权利因素——如自由、平等、公正——而要求政府向特定群体提供的某种公共产品或服务,其最大的特点在于改善权利不平等的状况。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原来禁锢在乡村、土地的农民为谋求收入的增加、生活的改善而进入城市,随着时间的流逝,农村转移人口对城市的贡献有目共睹,但他们与城里人迥然不同的公共服务待遇也引发了各方深切的同情,不仅有一大批的社会精英为其权利“代主张”,他们自己(特别是新生代农村转移人口)也逐渐产生了与城里人同等对待的权利主张与要求,在当下直接表现为“有活干、有学上,有房住、有保障”的基本诉求。可以明显感知到,赋予农村转移人口与城里人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待遇的社会呼声已经越来越强烈。
从供给一极来看,逐步将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也已经成为政府在新时期的政治伦理之一。所谓伦理,本质上说是一种行为约束,这种约束可以来自某种理念,也可以来自现实压力。所谓政治伦理就是指那些政府作为公权的行使者和社会管理者,在其行政行为和行政过程中应当为之、必须为之的方面。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之所以成为一种政治伦理,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历史地看,农村转移人口这一问题的产生,本身就与政府长期以来实行的城乡分隔制度、户口制度高度相关,是历史问题的延续,如果说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特定条件下这样做尚有一定合理性以外,到改革开放已三十多年的今天,这种合理性已丧失殆尽了;第二,农村转移人口问题已成为引发一系列严重社会问题的主要诱因,直接影响我国当前的社会稳定。如每年春节期间数亿人的全国范围内的大流动、留守儿童、乡村空心化、青少年犯罪率激增等,都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亟待政府解决;第三,现实地看,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助于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增长,进而为防止出现“中等收入陷阱”作出贡献。近来各方持续论证,需要通过城镇化拉动内需增加、促进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增长,而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正是城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