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第二年的三月,刘也青从工地上忽然不辞而别了。
他怀里揣着全部的积蓄来到了城里,在最高档的小区租下了一套房子。他天天早上夹着个皮包出去,中午又夹着个皮包赶回来。他打扮得像一个非常忙碌的成功人士,彬彬有礼。遇上老年人,他侧身在一边给他们让路;遇上放学回家忘了带钥匙的小学生,他立即买了饮料,让小学生边喝饲料边在他家等父母。很快,他就获得本单元楼上上下下、老老少少的一致好评,包括对门的一家。
对门的一家,是典型的三口之家,女主人是一家公司的会计,男主人在行政机关工作,他们的孩子在城南实验小学读五年级,小家伙喜欢养金鱼。男主人很忙,三天两头不在家,但逢双休日却大多在家,不过双休日他多是晚上在家,白天扛着钓鱼竿出去钓鱼,他喜欢钓鱼。
对门的小男孩小名叫乐乐,认识刘也青后,乐乐的钥匙就很少带在身上,大部分时候他不是忘了,而是故意丢在家里,因为,这样一来,他就可以喝着刘也青买的可乐,看看刘也青养的金鱼了。刘也青的金鱼养得好,都是珍贵的品种。乐乐一看就挪不动腿了。“叔叔,你怎么养了这么好看的金鱼?”乐乐问他。
刘也青说:“这可不是一天的功夫了,叔叔像你这么大时就养起了,你到我这么大时也就会养出好看的金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