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识趣地给他找台阶下:“那个,我先回去了,回去还得整理稿子呢。”
一只脚已经跨出了门口,他忽然出声唤住我:“上次受的伤,真的全好了吗?”
我总觉得他最近对我说话,要不阴阳怪气,要不欲言而止,或许是因为男人也有恐婚症吧?我有些同情地看他一眼,语重心长:“你还是关心自己吧。”
回到杂志社,我看着自己手上那些零零落落的采访片段,有些哭笑不得。“没有一见钟情,喜欢她的第一个理由是长得漂亮……”我粗粗扫过去,觉得无论如何,我都是写不出一篇能令主编和秦眸的经纪公司都满意的稿子来了。
同事们陆陆续续下班了,偌大的办公室就我一个人的格子间还亮着灯,我心不在焉地等着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送到的外卖,草草地打了几个字,又再删除。比起摄影时可以不眠不休地工作,写这篇文章真的是要了我的命了,以目前每小时二十九个字的速度,我悲观预测了一下,估计……得写到下个月。
欸?刚才我问了他在那里第一次见到秦眸?我咬着笔尖忽然有点儿想不起来了。
对了,还有录音笔!
不过瞬间,我又沮丧地记起来,刚才太慌张了,我好像忘了拿出来了。
顺手在大衣口袋里一摸,掏出录音笔,有些意外地发现——原来我刚才顺手把录音笔打开了,只是一直塞在大衣口袋里没有拿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