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参议院,由于民主党这时还是少数党,立法控制在共和党手中,奥巴马尽量避免参与党派之争。他试图移植自己在伊利诺伊州的经验,与共和党合作,为国家和绝大多数人民谋利益。当他投票支持共和党的一个限制集体诉讼赔偿的额度的法案时,很多民主党人十分不满,认为他跟狡诈、与大公司同流合污的共和党人穿一条裤子。但是奥巴马没有改变自己的立场。作为律师,他十分清楚,在这类诉讼中,真正受到伤害的人并不能得到补偿,反而是有些大公司快速达成庭外和解,因此受害人搞不清楚谁是罪魁祸首。
现在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出现在奥巴马面前,他要面对的不仅是将自己的工作做好,还要面对参议员中的党派关系,因为每一项法案的提出与生效,直接关系到一个政党的利益,如果不能充分保证政党的利益,那么这个法案通过的概率就非常小,但是他没有因此而放弃为美国公民争取利益,相反他用自己独特的魅力,尝试与其他更有地位的参议员共同提案,最终他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让一个又一个法案从他这里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