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后果为署印①杨公所驳,直至丁卯年②,殷秋溟③宗师见余场中备卷,叹曰:“五策④,即五篇奏议也,岂可使博洽淹贯之儒⑤,老于窗下乎!”遂依县申文准贡,连前食米计之,实九十一石五斗也。余因此益信进退有命,迟速有时,澹然⑥无求矣。
注释
①署印:代理官职。这里指代理提学之职的杨姓官员。
②丁卯年:即 1567 年。
③殷秋溟:指殷迈(1512—1581),字时训,号秋溟,直隶南京人。嘉靖二十年(1541)进士,授户部主事,历江西参政、南京太常寺卿。
④策:古代考试的一种文体。
⑤博洽淹贯:这里形容知识广博、深通广晓。洽,指对理论了解得透彻。淹,指文义透彻。贯,指功夫一以贯之。
⑥澹dàn然:清心寡欲的样子。
译文
后来这件事果然被代理提学的杨先生驳回,直到丁卯年,殷迈宗师看到我正式考试所作文字的备卷,赞叹道:“这五篇策论,就是给朝廷的五篇奏议啊,怎么能让渊博而明理的儒者老死于窗下呢!”于是便依从屠宗师的申文而批准出贡,连同前边领取的米一起计算,恰好九十一石五斗。我因此更加相信一进一退皆有天命,发迹的快慢也都各有因缘,所以也就无所欲求了。
浅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