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用两千万买了一千六百万,那多出的四百万,一小部分给了李贤。
出去的李太达,决定亲自动手杀了自己的父亲。
他那个朋友的钱来路不明,三天两头去协助调查,李贤自然没有人可借钱了。
于是李贤又呆在家里酗酒度日,那天晚上,李贤喝多了又把家里砸了一边。李太达回家看到了这一切,终于忍不住了。这是她母亲留给他的唯一的东西,至今他都不知道自己的母亲到底在哪里,在干什么,这是唯一的念想。
我想起了李太达第一次入狱时说的话:“可你们记住,只要他还活着,我就会杀了他。”
李太达很认真。
如果他们有了四百万,结局会不会不一样呢?我不清楚。可如果没有那四百万,他们的后果我是知道的。那么我做出的选择又是否正确呢?周国的确已经决定牺牲了自己,那是他自己做出的决定,我一定要这么残忍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