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于他人的意见,无论是迎合我们的还是令我们痛苦的看法,都要认真地考虑并适度地估计相对的价值,从而尽可能地减轻我们对他人意见的高度敏感性。因为不管是令我们高兴或是让我们沮丧的他人言词,都是诉诸我们的同一情绪。如果不那么做,我们就成了他人看法之下的奴隶:
渴望赞美的人,
太容易因鸡毛蒜皮
而变得抑郁或兴致冲冲。
——贺拉斯《书函集》
人们判断一个人在社会上是否有用,并非根据自己的意见,而是取决于他人的看法。于是人们就千方百计地要让他人对自己有好感,把“他人的好感”看作价值重大。这是人生中本有的内在特质,我们把它叫作荣誉感,而从另一角度又可以称之为羞耻心。
在他人面前,眼看别人就要就一件事做出对我们的看法,我们的脸上就出现红晕,就是这种心理的缘故(让我们羞惭的事,包括我们明明知道自己无辜,或是所谓过失并未涉及绝对的责任,只是自愿承担者而已)。相反的是,当我们相信或了解到他人对我们信任有加,我们所获得的勇气是无可比拟的,因为这情形意味着大家都会帮助我们、支持我们。众力共同抵挡人生的不幸,相比较我们各自捍卫自己,要容易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