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接过防水袋,打开在里面拨拉了下,翻出那支录音笔时,她狠狠地舒了口气。
“谢谢、谢谢、谢谢……”她握着录音笔,双手合十,对着空气闭眼虚拜了好多下。
傅清时勾了勾嘴角,也不知她是在谢他,还是在感谢哪路神仙呢。
人声鼎沸的小餐馆里,傅清时与霓喃坐在靠门边的角落位置上,服务生正为他们端上一种名叫“Kebab”的当地食物。
“那支笔就那么重要?比你那一大把钱还重要?”
霓喃正埋头对付盘子里烤得香味四溢的羊肉,她是真饿了,中午只在医院门口买了个“Shawarma”,那东西看起来跟中国的肉夹馍挺像,吃起来口感也像,她不怎么爱那个味道,吃了二分之一就扔了。
“嗯。”她含糊不清地应了声。
“比命还重要?你知不知道,你那样追过去,非常危险。”他说着,摸了摸左下颌,现在还疼着呢!那浑蛋下起手来真狠,不过对方也没落到什么好处就是。
霓喃沉默了一下,抬头说:“跟命一样重要。”
傅清时握着刀叉的手顿了顿。
“怎么,不合口味吗?抱歉啊,你三番两次帮了我,我应该请你吃顿好的才是。”
看他缓慢而优雅地切着羊肉的样子,应该是经常出入高级餐厅吧?
这点霓喃可真猜错了,其实他对食物与用餐环境都不怎么挑剔,也常在野外风餐露宿的。但从小母亲就教导他,做什么事情都不要急,吃饭也是,哪怕再饿,也要细嚼慢咽。所以此刻哪怕你请他吃份十块钱的盒饭,他也能给你吃出个优雅从容的姿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