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现代课程论的研究对象
从改革开放到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课程实践探索与理论探索一样活跃。这一时期课程论研究的对象逐步明确,具体指向丰富的课程实践活动。1978年,教育部颁发《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组织全国力量,重编了全国统一使用的各科教材。课程改革实践推动了课程理论的发展。在理论研究中,第一,许多学者从教材改革与建设的角度,系统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课程改革与教材改革的经验教训。例如,蒋仲仁的《语文教学三十年》一文回顾了语文学科教材的改革、苏联语文教学对我国的影响、语文教学的改革及语文教学的停滞等。①吕叔湘在《关于中学语文教材的几个问题》中,主要论述了语文课中阅读、写作与语文知识的关系,现代文与古文的关系,普及与提高的关系,这对语文教材改革是好的指引。②《三十二年来的中学英语教材》这样的论文,各科都有。第二,有些学者致力于介绍和研究国外课程论的新材料、新观点,作为思考、解决我国课程问题的借鉴。这是一门新兴学科的基本发展轨迹。
第三,有学者开始探讨课程的基本问题。例如,黄甫全就曾言及课程论的架构问题,他说:“我们认为可以用‘课程问题’作为《课程论》的内容选择和组织的基本线索,因为课程问题既是作为科学问题提出来的,又是由我们在学习已有课程论知识时清理出来的,实质上它们内在地统一了课程研究者的思维逻辑和学习者的认知逻辑。”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