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学数学学科学段目标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明确指出了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学习,学生要达到的学习目标。并且数学课程总目标按照知识技能、数学思考、问题解决、情感态度四个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阐述。以下我们从知识、能力、情意的角度进行归纳分析。表2.11.1及表2.11.2是两个学段的具体目标。
表2.11.1 第一学段(1~3年级)
续表
表2.11.2 第二学段(4~6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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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解学段目标时,要注意两点:一是它与学科总目标的联系,二是这两个学段之间的联系。
(二)小学数学学科各内容领域的目标要求
数学课程标准将数学课程的内容分为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四个领域。以下是第一学段与第二学段在“数与代数”这一领域中,“数的认识”以及“数的运算”这两部分目标要求的对照表2.11.3。
表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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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清晰地看出内容的变化和具体要求。教师在确定教学目标时,一定要以课程标准为依据,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来确定目标,教师要在深刻理解教材设计意图和教学重难点的基础上,在充分了解学生现有的知识基础和学生的特点的基础上,来确定教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