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工知道,抓捕凶手的问题已经迫在眉睫了,一旦凶手察觉到警方搜捕的力度降低或者该凶案所引发的“风暴”降温,那他就有很大的可能在不引起其他人注意的情况下选择离开社区,搬到其他州或者国外生活。到这个时候,不仅警方抓捕的难度大大增加了,而且很可能还会有新的受害人出现。凶手一旦在某次作案后逃脱了法律的制裁,那他就会产生更强烈的幻想、欲望来迫使自己更加频繁地作案。
尽管特工相信凶手是第一次杀人,但他认为能够策划和实施如此复杂的罪行的凶手一定不是首次犯罪,他之前肯定还犯有其他罪行,这些过往的犯罪经历给他提供了相当多的“经验”。凶手应该是一名蓝领工人,他的收入并不算很高,所以他不可能有闲钱更换汽车,那他所驾驶的汽车一定有些年头了,看起来应该比较旧。凶手的作案过程非常有条理,这说明他在生活中也应该是一个井然有序的人,而这种人一般都喜欢深色,那么他汽车的颜色应该是黑色或者深蓝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