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很小的时候,常听老实巴交的父母在家议论,村里某某人家由于给村支书送了一只母鸡,竟然就多领了好多救济粮、款,或者分得了一块户户眼红的良田。那口气,就像得好处者不是给别人送了母鸡,而是偷了别人家的母鸡。后来读小学、中学,父母亲督促子女们认真学习的警戒之语,就是时不时威胁说:“要是不好好读书,就得像庄东的王小二,把家里准备砌房子的钱拿出来送礼,才被村里推荐到乡办砖厂上班。”其实,那个王小二不过是砖厂里一个普通装卸工,完全凭苦力挣钱,可是让黄一平父母这么一说,就像他挣的是什么见不得人的脏钱。总之,在黄一平幼小的心灵里,早已播下仇恨送礼的种子。
N大学读书那四年,他的学习成绩始终一流,一手现代诗做得行云流水,在学生会副主席、诗刊副主编等多个岗位上也非常卖力,加入党组织本来应该板上钉钉,可班上仅有的最后一个名额,却让一位经常往总支书记家拎板鸭的同学抢了。等到毕业时,包括方教授在内的几个老师都极力举荐他留校,按照考试成绩也是非他莫属,最后还是被另一个同学鹊占鸠窠。据说,那个成绩平平、表现一般的同学,家里开着工厂,其父用卡车往学校领导宿舍区送礼,近乎于南方上门推销产品惯用的一个形容词——“洗楼”。后来分配回到阳城,按N大的名气与黄一平个人实力,怎么说也应该分在省属阳城中学,不料半途又遭遇暗算,竟被发配到城郊结合部的三流学校五中,直到借调局里才知道,又是落败于送礼那一套。经过如此重重打击,黄一平对送礼一度到了深恶痛绝的地步,声称此生绝不染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