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非分是非,非治曲直,非辨治乱,非治人道,虽能之,无益于人;不能,无损于人。案(乃也)直将治怪说,玩奇辞,以相挠滑也。……此乱世奸人之说也。
墨家论辩的目的有六种:(一)明是非,(二)审治乱,(三)明同异之处,(四)察名实之理,(五)处利害,(六)决嫌疑见(《小取篇》)。《荀子》所说只有(一)(二)两种,故把学问知识的范围更狭小了。因此,我们可说荀子这一种学说为“狭义的功用主义”,以别于墨家的应用主义(墨子亦有甚狭处,说见第六篇)。
这种主义到韩非时,更激烈了,更褊狭了。韩非说:
夫言行者,以功用为之的彀者也。……今听言观行,不以功用为之的彀,言虽至察,行虽至坚,则妄发之说也。是以乱世之听言也,以难知为察,以博文为辩。其观行也,以离群为贤,以犯上为抗。……是以儒服带剑者众,而耕战之士寡;坚白无厚之辞章,而宪令之法息。(《问辩》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