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大者置令,小者置长。(《晋书》卷二四《职官志》)
外官权力,日趋于重,皆带军职。
自魏晋以后,刺史多带将军“开府”,则州与府各置僚属,州官理民别驾、治中以下是。府官理戎,长史、司马等官是。(《通典》卷三二《职官》一四)
魏晋为刺史,任重者为使持节都督,轻者为持节。……自魏以来,庶姓谓非帝族。为州而无将军者,谓之“单车刺史”。……晋制,刺史三年一入奏。(《通典》卷三二《职官》一四)
晋郡守皆加“将军”,无者为耻。(《通典》卷三三《职官》一五)
都督诸州军事,创于曹魏,晋采其制,北周改为总管。
光武建武初,征伐四方,始权时置督军御史,事竟罢。……魏文帝黄初三年,始置都督诸州军事,或领刺史。……及晋受禅,都督诸军为上,监诸军次之,督诸军为下。使持节为上,持节次之,假节为下。使持节得杀二千石以下,持节杀无官位人。若军事得与使持节同假节,唯军事得杀犯军令者。江左以来,都督中外尤重。(《晋书》卷二四《职官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