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以吏部尚书张弘靖兼平章事,代弘镇宣武。
宪宗崩,以弘摄冢宰。十五年六月,以本官兼河中尹、河中晋绛节度观察等使。时弘弟充为郑滑节度使,子公武为鄜坊节度使。父子兄弟,皆秉节钺,人臣之宠,冠绝一时。二年,请老乞罢戎镇,三表从之。依前守司徒、中书令。其年十二月病卒,时年五十八。赠太尉,赙绢二千匹、布七百端、米粟千硕。
初,弘镇大梁二十余载,四州征赋皆为己有,未尝上供。有私钱百万贯、粟三百万斛、马七千匹,兵械称是。专务聚财积粟,峻法树威。而庄重寡言,沉谋勇断,邻封如吴少诚、李师道辈皆惮之。诏使宣谕,弘多倨待。及齐、蔡贼平,势屈入觐,两朝宠待加等,弘竟以名位始终,人臣之幸也。时公武已卒,弘孙绍宗嗣。
公武自宣武马步都虞候将兵诛蔡,贼平,检校右散骑常侍、鄜州刺史、鄜坊等州节度使。丁所生忧,起复金吾将军,仍旧职。十四年,父弘入朝,公武乞罢节度,入为右金吾将军。既而弘出镇河中,季父充移镇宣武,公武叹曰:“二父联居重镇,吾以孺子当执金吾职,家门之盛,惧不克胜。”坚辞宿卫,改右骁卫将军。性颇恭逊,不以富贵自处。弘罢河中,居崇里第;公武居宣阳里之北门,因省父,无疾暴卒,赠户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