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久后,他深吸口气,左手拿着日记本,右手微颤,翻开了日记的第一页。
笔记本上的字迹是陆言浅写的,他能认得出来。
她的字迹很清秀,一如她这个人一样。
男人小心翼翼地翻看着里面的内容,生怕错过丝毫。
二月十五号——
这是我第一次写日记,我碰到了一个男人。
他叫霍锦城,我对他一见钟情。
我是在一次晚宴上遇见他的,他是商业圈的新贵,因为很有名,所以父亲带我认识了他。
他长得很好看,是我见过最好看的男人。等他走了之后,父亲似乎发现了我对他的喜欢,还特地跟我说了一句话。
父亲说,事业心太重的男人,一般不会重感情。
可我,却怎么都忘不掉他了。
三月五号——
我无意得知他跟父亲有商业合作,所以平时都不怎么爱去公司的我,现在经常去看父亲。
因为我希望能碰到他,哪怕一次也好。
三月二十——
我去找父亲的时间变多了,也因此见过他好几回。可每次碰到他,他基本上都是在跟父亲谈合作。
也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我,知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
四月十三——
今天霍锦城突然来找我了,我很惊讶他竟然记得我的名字。
我们相约在一家咖啡馆,我很高兴的去赴约了。
可他告诉我,找我的原因,是因为他查到了我的血型资料,需要我救他的妹妹,给他妹妹做一个骨髓移植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