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我们就理解了共同利益的第一条基本性质;它包含着一种再分配,它必须在个人中进行再分配,必须有助于个人的发展。
第二条性质与社会中的权威相关。共同利益是权威的基础,引导由个人组成的社团走向他们的共同利益,走向整体的利益,需要有某些个人[2]担负起这种指导,社团的其他成员则追随他们决定的方向,服从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而由他们作出的决定。旨在整体利益而适用于自由人的这样一种权威,与那种由一个主人为了这个主人自身的特殊利益而对他人进行的控制完全相反。
第三条性质与共同利益的内在道德必然地联系在一起,它不仅是一套好处和便利,而主要是生活的完善,是众人生活的良好与公正。这样一来,正义和道德上的公义对共同利益来说就是最基本的。这就是为什么共同利益需要在公民大众中发展美德,为什么每一不公正的和不道德的政治行为本身都是对共同利益的伤害,是一种政治上的恶。借此我们可以看到马基雅弗利主义的根本错误。基于共同利益是权威的基础,我们还可看到,权威若是不公正,将会如何背叛其政治本质。不公正的法律就不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