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徐济顺的经营,让归国际财团。烟潍铁路,用中国资本自造时,日本不要求并归国际银行团办理(第二十一条,附录五)。
淄川、坊子、金岭镇三矿,由中国政府,许与中日合组的公司。但日本投资,不得超过中国的资本(第二十二条)。
中国政府宣告开放胶州租借地(第二十三条)。
盐业由中国给价收回。中国允以平允条款,允许沿该岸线的盐,输一定量数与日本(第二十五条)。
海底电线:青岛、烟台间,青岛、上海间,都为中国所有;惟此两线中,为日本政府利用之以接连青岛、佐世保间的一部分除外。青岛、济南的无线电台,移交中国;由中国给以偿价(第二十六、二十七条)。
此约订立后。国务院于六月初七日发令,任王正廷为联合委员会委员长。胶济路由中国派警接防,日兵分期撤退。自四月十四日起,到五月六日撤完。委员会所议事件,分为第一部第二部。第一部所议各问题,草约于十二月初一日签字,其大略:
租借地定十二月初五日交还。日本驻兵,尽交还后二十日内撤尽。
日本官许出租的地,期满后照同一条件,续租三十年。三十年后,仍得续租;惟须按照《胶澳商埠租地规则》办理。
公产:除去日本领事、团体所需用者外(以《附图》所定界址为限),其余概行交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