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次,她穿着前清样式的绣花袄裤,大摇大摆,去参加同学之兄的喜宴,满座皆为之惊倒!
她从前对穿衣打扮并没有这些花里胡哨的念想,或许在香港大学的三年,被富家同学压制,现在稍稍有了条件,要立刻扬眉吐气的还回去。
在她的小说里,男男女女,也都有些细枝末节的打扮。她着迷于曹七巧发髻上一闪一闪的风凉针,长安一缕一缕细心卷过的头发,王娇蕊那身暗绿色的长袍和深粉色的衬裙,顾曼璐染了手指印的苹果绿旗袍……
这点癖好倒是让小说更接地气,市井人家,过日子可不都得盯着衣食?她那些光怪陆离的故事,少不了花花绿绿的声色。
张爱玲在圣约翰只念了两个月,就决意辍学。
弟弟从炎樱那里得到消息,特地到姑姑家去询问。她一开始是支支吾吾,借口圣约翰大学没有几个好教授,引不起她的上学兴趣,想读的课目又都没有开,“还不如到图书馆借几本书回家自己读”。
谈到后来,她还是坦诚自己缺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