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 “三大支柱”撑起我国的养老服务
如果说“养老保障”构成了养老基础,那么养老服务则是位于“基础”之上的“建筑”。谈到服务就要涉及人的需求,在对人的需求研究中,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最为经典,尽管对其需求层次之间的联系学界存在争议,但对需求层次的客观存在没有质疑。
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包括: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以及自我实现的需求。养老保障的效果决定了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的满足情况,而社交需求、尊重需求以及自我实现需求则要通过养老服务实现。在我国当前的养老服务体系中,有“三大支柱”支撑起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框架,它们分别是:家庭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社会机构养老服务。尽管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已经初具雏形,但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养老服务供需矛盾依然突出。
一是家庭养老服务体系面临弱化。按照我国家庭养老传统,老人由多子女协助照养,实行计划生育和独生子女政策后,很多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独生子女组建家庭后要担负照顾双方年迈老人的重任,对当前经济社会条件下的独生子女们来说,这部分开支常常成为“不能承受之重”。家庭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将受到较大影响。因而,家庭养老服务体系将逐渐弱化,独生子女父母们不得不更多地寻找其他替代养老的方式。此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劳力选择告别农田,前往城市打工,造成农村“空巢”老人现象越来越多,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老人村,家庭养老所发挥的功能就更是少之又少了。